"师德师风"是教师职业素养的重要体现,"师德"是指教师的职业道德,即教师的内在精神品质与道德素养;"师风"是指教师的外在行为,即教师的言行所形成的一种人文环境,主要包括教师的学风、教风、作风等。师德师风不仅关系到高校教师个人的形象,更影响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,对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都具有深远影响。高校不仅要从道德层面去规范教师行为,更重要的是运用法治手段,完善制度建设,通过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,真正把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政策要求落到实处。
一、明确法治核心地位
在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,德治的约束力远远不够,须将德治和法治两者相结合。一方面,要不断完善行为规范的法律转化,将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条款,为师德师风行为规范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;另一方面,要构建长效机制,通过健全教育、考核、监督、奖惩等制度体系,确保师德师风建设的稳定性和持续性。
二、确保法律秩序实现
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法治化要求法律规范成为一种常态化、公正执行的活动和状态,形成一种规则得到普遍服从的法律秩序。一是保证治理程序的规范,确保师德师风问题的调查、处理和申诉等程序公正、透明,避免权力滥用;二是建立监督和惩处机制,加强政府督导,强化社会监督,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;三是促进人本理念的融入,尊重教师的个性化发展,保障教师合法权益。
三、推动思维方式转变
法治作为一种文化传统,法治化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思维方式转变的过程。一方面是教师主体的思维转变,高校教师要具备法治精神,履行道德规范之外的法律义务,将法律标准和规范内化为行为准则。另一方面是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,政府、学校、教师、学生和社会等多元主体通力协作,共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。
(来源:学习强国)